宁阳县打好体制机制优化“组合拳” 保障“幸福夕阳”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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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县域人口老龄化加快趋势,宁阳县聚焦民众关心的养老问题,通过优化体制机制、整合服务资源,不断提升养老事业发展水平,着力保障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机构职能体系,健全工作机制。聚焦推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体制机制、健全工作体系,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加强党对老龄工作的统一领导,设立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细化工作规则,明晰部门职责分工。二是优化协作机制。将老龄工作相关职责从县卫健局划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下设老龄工作科、养老服务科,具体负责落实老龄政策、养老措施,构建起民政部门牵头,卫生健康、财政、发改、消防、人力社会资源保障、公安等部门单位协作配合的“1+N”工作机制。三是强化推进机制。组建工作专班,推行县领导包保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带头攻坚、村(社区)书记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部署落实到位。 二、厘清相关职责边界,压实工作责任。聚焦推进养老工作“一件事”,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厘清职责、明晰边界、细化责任,确保老龄工作履职体系上下贯通、科学合理、权责一致。一是明确部门职责任务。结合党政机构改革、乡镇(街道)体制改革,调整县民政、卫生健康等机关部门的“三定”规定、相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二是健全职责清单体系。明确职能部门单位老龄权责清单、复杂事项协作配合职责清单、乡镇(街道)老龄工作职责清单、属地管理老龄事项县乡协作配合清单“四张清单”,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老龄工作权责任务。 三、加强职能运行监管,保障工作质量。聚焦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强化专项监管、综合监管,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强机关职能运行专项监管。围绕基础服务、设施安全、日常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成效等重点事项,开展老龄工作专项监管,督促职能部门单位履职尽责。二是加强养老机构运行综合监管。出台《宁阳县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实施办法》、《宁阳县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意见》,健全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工作机制,完善“兜底+普惠”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确保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 目前,宁阳县村级(社区)层面,推进农村幸福院、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村级助老食堂建设;依托全县30个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完善卫生服务站、医保工作站、幸福食堂“三站合一”建设,定期坐诊、入户巡诊,打造“15分钟社区医养服务圈”。乡镇(街道)层面,街道推行市场化运营,引入九如城、开元等养老公司,打造颐家医养服务中心、“桥桥连心”医养服务中心;乡镇升级改造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推行医疗、养老、康复“三位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就餐就医、日间托养、休闲娱乐、紧急救援等服务,让老年人就近就便安心养老。县级层面,依托县城市社区治理信息化平台,增设居家医疗、康养等服务模块,利用“心在宁阳”微信小程序,建立“居民呼叫—平台响应—中心派单—定制服务”机制,实现居民养老医疗诉求闭环响应、即时办理,及时解决居民养老医疗需求。同时,建立家庭医生、社区工作者医养结合服务队伍,开展健康服务,当好老年群体健康服务“守门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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