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委编办“三个聚焦” 推进学习贯彻机构编制纪律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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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全面提升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泰山区委编办深入开展机构编制纪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落实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工作。 聚焦教育宣传,强化法治思维。将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一是增强政治自觉。区委编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央编委《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要求从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的政治高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将学习贯彻机构编制纪律法规作为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来抓。二是坚持学思践悟。泰山区委编办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业务大讲堂等平台,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法规政策,分析典型案例,加大教育警示力度,进一步筑牢思想基础。三是开展教育宣传。将《关于学习贯彻<山东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发放各级各部门,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制意识,落实关于本部门(单位)纪律宣传教育、执行“三定”规定和防范条条干预问题等情况,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聚焦规范管理,强化刚性约束。一是规范事项流程。严格履行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和组织实施程序,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分析,严禁条条干预,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程序合法合规。要严格“三定”规定执行,未按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审批的,不得擅自变更“三定”规定内容,不得擅自超出“三定”规定调整职责、设置机构、核定领导职数和配备人员。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发挥实名制管理在机构编制全流程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扎实做好基础数据维护,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数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编制和实有人员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和跟踪预警。进一步强化用编计划管理,规范出入编流程。健全与组织、人社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在人员调动、招录等工作中,先行审核空编情况。三是落实职责分工协调机制。为解决审管脱节、配合不力、沟通不足等问题,区委编办在征求区直65个部门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定《泰安市泰山区区级机关职责分工争议协调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区直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工作,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聚焦常态预防,强化监督检查。一方面,坚持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预防教育紧密结合。结合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机构编制报告、人员统计年报等工作,及时筛查分析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要求全区各部门(单位)和各街道(乡镇)对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数据统一进行一次全口径核对和更新维护,涉及55个党政群机关、10个街道(乡镇)机关和296个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另一方面,持续推动现有机构编制问题台账整改,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机构编制纪律法规落地生根。制定印发《关于清理乱挂机构牌子和严控机构加挂牌子的通知》,要求全区各部门(单位)和各街道(乡镇)限期集中开展清理规范工作。以部门“三定”规定、机构编制批复文件等为依据,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建立健全管理台账。通过实地调研,现场发现并纠正不规范挂牌情况11起,及时向区直部门和街道(乡镇)反馈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加强纪律教育,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做好处理问责与党纪政务处分的衔接,坚决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充分发挥惩前毖后的震慑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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