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委编办四措并举 着力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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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新泰市委编办持续加大对构建机构编制闭环管理体系的研究探索,将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效作为破题开路的关键环节,着力构建涵盖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检查、成果运用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全链条,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严把思想关,强化事前预防。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凝聚共识。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聚焦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机构编制事项合规性审查办法、风险评估办法,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组织各乡镇和市直部门单位向市委编委报告年度机构编制工作,推动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落地落实。 二、严把日常关,强化事中监督。由机构编制部门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各类进人计划,明确进人计划审核原则、报批程序及工作纪律,保证相关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维护及监管工作,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分析,督促和指导部门及时动态调整变动人员信息,复核检查异常数据,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台账。 三、严把评估关,强化事后检查。结合工作调研,开展机构编制跟踪问效,查找党委和政府机构改革、执法体制改革后,部门单位在职责开展、人岗相适等方面问题。结合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问题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专项检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党委督促检查等监督范围,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适时开展联合督查,纠正违纪违法行为。 四、严把整改关,突出成果运用。根据监督检查情况,梳理分析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台账。对存在机构编制问题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函,并将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充分发挥巡视、巡察、检查评估“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探索对涉及民生的教育、卫生领域进行专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基层卫生用编进人等提供数据支撑,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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