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三个三”工作法打造事业单位监管新模式

发布日期:2024-11-21访问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提升公益服务水平,肥城市委编办通过建立“三项机制”、创新“三个服务”、做好“三重监管”,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监管新模式。

一、建立“三项机制”,促进事业单位监管规范化。一是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为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党政群机关赋码、年度报告公示等日常工作,各部门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保障联络畅通“不掉线”。二是建立台账动态管理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工作,摸底全市事业单位登记情况,建立改革后事业单位登记清单,做到“心中有数”,同时督促相关事业单位及时办理登记业务,形成动态登记管理台账,逐一“挂账销号”,做到“完成一家、销号一项”,确保事业单位“应登尽登、应更尽更、应销尽销”。三是建立法人登记与机构编制协同管理机制。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机构编制管理与法人登记、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相关信息实时共享,及时掌握机构编制动态信息。根据机构变动情况,实时准确梳理法人登记、证书延期和印章管理等事项,及时告知有关单位办理登记,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创新“三个服务”,推动事业单位服务便利化。一是精简办证流程。坚持“化繁为简 一次办成”原则,深化流程再造,精简登记审批环节,优化整合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程序,将审批流程由五个环节简化为受理、复核、核准三个环节,实现受理即审查、核准即办证。在办理登记业务后同步核发电子证照,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同步生成、同步制发,切实减少了审批流程,高效利用行政资源。二是推行“一次告知+容缺办理”模式。实行“网上督促办、现场指导办、预约上门办”工作方法,接待咨询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所需材料,提前对登记业务进行预审,实现“最多跑一次”,有效增加通过率。在办理登记业务时,如申请单位缺少个别材料,在不影响后续审查的前提下,视情况提供“容缺受理”,允许先领证书后补齐材料,避免群众“折返跑”。三是加强业务服务指导。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为根本遵循,编印《事业单位登记业务服务指南》,系统梳理系统登记办理中常见问题,安排专人对工作群、电话咨询等进行线上答疑。

三、做好“三重监管”,提升事业单位监管高效化。一是推行“一体化”监管。统筹编办科室工作力量,组建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运行监督管理工作专班,本着“减负不减责”的原则,合并检查事项,减少检查频次,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和监管评估,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二是探索“无感化”监管。将年度报告公示、事业单位日常登记、绩效考核、“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职能履行等各项工作情况梳理汇总,并与纪委监委、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加强沟通联动,收集事业单位相关信息,形成个性化台账,实时了解掌握事业单位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补齐弱项短板。三是开展“全覆盖”监管。坚持把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作为加强事业单位监管的重要举措,压减考核指标,突出考核重点,加强平时考核,创新考核机制,赋予考核组更大自主权,按照制定方案和指标标准、开展评估、实地考核、反馈结果、整改提升五个环节开展考核,确保考准考实考出成效,促进事业单位规范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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