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全面深化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

发布日期:2024-10-14访问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宁阳县委编办系统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构建高效便捷的服务体系,提升基本医疗均等化、同质化、一体化水平。

一、明确医共体建设管理主体。强化政府办医责任,组建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组织、机构编制、发改、财政、人社、卫健、农业农村、医保、市场监管、民政、行政审批等 11 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三医联动”推进机制,下设“三医联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统筹推进医共体建设、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具体任务,协调推进人事、薪酬、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工作。统筹做好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等工作,加强对医共体牵头医院、成员单位、协作单位的人事薪酬、经济运行、“三重一大”、政风行风、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公共卫生、药耗购销、医保基金、信息化建设等10 个方面监管。

二、组建医共体“2+3”服务体系。根据县域东西狭长的地理区位特点、医疗资源布局及区域服务能力,由县第一人民医院牵头组建西部紧密型医共体、由县第二人民医院牵头组建东部紧密型医共体等“2个服务体系”;由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分别牵头,组建康复专科联盟、妇幼健康联盟、医防融合联盟“3个联盟”。

三、理顺医共体组织体系。成立医共体党委,县卫健局负责同志任书记,牵头医院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书记,部分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委员。成立牵头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单位,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融合作为协作单位的医共体组织体系,牵头医院院长任总院长。

四、健全医共体运行机制。制定医共体规章制度,明确牵头医院及各成员单位的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制度等内容,建立统一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用药服务、信息资源、后勤服务、考核评价“8个统一”制度,成员单位原有机构设置、机构名称、法人资格、职工身份、政府投入方式、资产属性原则上保持不变。建立牵头医院与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定期协商的议事制度,明确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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