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委编办三举措规范校外培训行业监管 | ||||
| ||||
泰安市泰山区通过健全机制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履职保障,推动各部门(单位)全面主动高效履职,促进校外培训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健全机制体系,提升监管整体性、协同性。健全校外培训监管综合协调机制,区教体局负责统筹协调教育行政执法监管、开展教育综合执法工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完善校外培训行业审批、监管、执法全链条联动机制,明晰行政审批、教育体育以及行政执法等部门的职责分工,抓牢审批部门事前把关、执法部门事后查处、监管部门前后联动。集中力量形成合力,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区、乡镇(街道)、学校属地相关单位三级联动包保责任机制,形成上下齐动、各司其职的群防群治格局,实现动态监管、源头处理和前端处理,以有解思维化解监管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 二是压实各方责任,提升监管规范性、科学性。强化权责清单运用,明确区教体局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事项监督检查等权责事项,提升校外培训监管效能。坚持分工负责,结合部门“三定”规定,通过区级职责边界清单进一步压实全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涉及部门(单位)及相关职责。区教体局组织协调对校外培训的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重点负责对违反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管执法,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卫健及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内,对涉及校外培训收费、安全、卫生等各领域的问题进行单独或联合监管,乡镇(街道)配合做好政策宣传、日常巡查等工作,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协调联动格局。双向协同发力,一方面严格要求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完善资质审批、收费管理、安全防控等制度建设;另一方面,加大违规培训查处案例曝光力度,规范运行合法运营,督促机构良性健康发展。 三是强化履职保障,提升监管实效性、精准性。加强职能运行监管,从涉及校外培训的12345热线工单着手,根据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校外教育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部门“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厘清主管部门和配合部门,保障工单高效转派、矛盾有效化解。同时,面对培训市场情况繁杂、合同纠纷持续不断、便民工单高发频发、处理过程繁杂反复等现状,区委编办系统梳理主要矛盾点、汇总相关责任部门,聚焦线上培训、预付式课程消费、录播网课购买等新型疑难纠纷,出具校外培训领域职责分工意见建议,促进部门协同履职。发挥监督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校外培训民生工单办理情况、校外培训监管成效等纳入职能运行监管范围,规范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守住行业各项安全底线,确保校外培训监管工作走深走实。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